5.7 机边修改的处置
5.7.1 适用范围
Section titled “5.7.1 适用范围”本节规定受管文件在机床侧被改动后的系统行为与人工处置方法。适用于编程员与管理员。
5.7.2 处置原则
Section titled “5.7.2 处置原则”操作工在控制面板上调整进给、转速与切深,多数情况下是基于现场判断的正确改动。 需要管理的不是改动行为本身,而是改动未被记录、未被评审的状态。
本系统的处置原则为:捕获改动、呈现差异、由工程师决定。
5.7.3 捕获规则
Section titled “5.7.3 捕获规则”滚动镜像检出某受管文件的内容与本系统期望内容不一致时,执行下列动作:
a) 将机床上的当前内容存为一个新版本,来源标记为「机边捕获」,状态为「草稿」;
b) 建立一条机边修改记录,状态为「待处置」;
c) 触发 drift.captured Webhook;
d) 在导航栏角标、总览页卡片与机边修改队列上计入。
期望内容按下列规则解析:
a) 若存在一条未处置的机边修改,则期望内容为该次捕获的内容。此后的继续改动仅更新同一条记录, 不产生新记录;
b) 否则取下列三者中最新的一项:上一次被采纳的机边修改、上一次成功下发的回读内容、采纳基线。
未受管文件不参与上述逻辑,其改动被备份但不被检查,见 5.6。
5.7.4 处置操作
Section titled “5.7.4 处置操作”操作步骤:
a) 进入「机边修改」页,在队列中选定待处置记录;
b) 核对捕获版本与受控版本的差异;
c) 填写处置意见,该栏为必填项;
d) 选择「采纳修改」或「拒绝修改」;拒绝时按需勾选「并将已发布版本推回机台」。

图 5-18 机边修改处置页面
处置方式的系统动作按表 5-22 的规定。
表 5-22 机边修改处置方式
| 处置方式 | 系统动作 | 机床上的内容 |
|---|---|---|
| 采纳修改 | 捕获版本进入正常发布流程(提交审批 → 放行) | 保持现状,不发生传输 |
| 拒绝修改 | 捕获版本作废 | 保持现状;勾选「推回机台」时恢复为已发布版本 |
5.7.4.1 采纳后的流转
Section titled “5.7.4.1 采纳后的流转”采纳后的完整流转见图 5-19。
操作工改动 → 镜像捕获(草稿 · 机边捕获)→ 工程师采纳 → 进入审批队列 → 审批人批准 → 已发布 → (可选)重新下发至其他同型机床,使整个机组收敛至该版本图 5-19 机边修改的采纳流转
该流转将单台机床上的一次现场改动转为整个机组的一次受控工艺变更,全程留有审批与审计记录。
5.7.4.2 拒绝并推回
Section titled “5.7.4.2 拒绝并推回”勾选「推回机台」后,系统对该机台执行一次完整的事务式下发,将当前已发布版本写回机床。 该次传输记入传输记录,其规则与普通下发一致,见 5.4。
不勾选「推回机台」时仅关闭该条记录,机床上保持被改动后的内容。 适用于改动已知悉、暂按现状运行、正式版本另行安排的情形。
5.7.5 试制期间的抑制规则
Section titled “5.7.5 试制期间的抑制规则”进行中的试制(含已过期未处置的试制)抑制该文件的机边修改捕获。 试制期间调整参数属预期行为,不逐次产生记录。改动内容仍由滚动镜像完整备份, 见 5.5。
5.7.6 队列说明
Section titled “5.7.6 队列说明”
图 5-20 机边修改队列
队列每条记录给出机台、文件名、对应程序与检测时间。 总览页的「待处理机边修改」卡片列出最近若干条并提供跳转入口。
5.7.7 权限要求
Section titled “5.7.7 权限要求”表 5-23 机边修改相关权限
| 操作 | 所需权限 | 具备该权限的角色 |
|---|---|---|
| 采纳、拒绝机边修改 | drift.disposition |
编程员、管理员 |
授权范围可按机组或程序库限定。审批员与操作工不具备该权限: 机边修改的处置属工艺决策。角色与权限的完整定义见 6.1。
